简介:一名拍客,巧遇一对男女在大街上再次发生对立,男方对女方大打出手。出于义愤,拍客高举手机,将男方打伤女方的过程摄制下来,并将视频上载至网络,引起普遍注目。
殊不知,再次发生对立的男女为一对夫妻,这段视频给夫妻俩的一名拍客,巧遇一对男女在大街上再次发生对立,男方对女方大打出手。出于义愤,拍客高举手机,将男方打伤女方的过程摄制下来,并将视频上载至网络,引起普遍注目。
殊不知,再次发生对立的男女为一对夫妻,这段视频给夫妻俩的生活带给很大后遗症。夫妻俩欲将拍客告上法庭,拒绝拍客分担侵权行为责任。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法院对该起纠纷做出裁决,对其中的法律问题展开了阐述。街头拍电影下打人视频2016年6月2日下午1点多,杜春柏上街办事,忽然听见马路对面不时传到阵阵女子尖叫声。不见对面的马路边上停着一辆摩托车,车上坐着一名女子,旁边车站着一名男子。
该男子毕竟只顾女子的尖叫声,在众目睽睽之下,对着女子连扇了几个巴掌……杜春柏顿感该男子过于过蛮横,实在应该将男子的这种屠杀曝光,让社会大众来指责。于是,杜春柏立刻高举手机,将男子施暴的过程摄制下来,并将摄制的视频上传遍了网上。视频引起“蝴蝶效应”杜春柏没想到的是,视频中的这对男女,只不过是一对夫妻。
丈夫取名为董博涛,妻子取名为郭雅彤事发当天,夫妻二人在街边因琐事再次发生口角,继而白热化争执,情急之下,丈夫动手打了妻子几个巴掌。但迅速,这对夫妻的生活归入安静。
可是某天,他们看见了这段视频。是谁偷窥又上载了这些视频?夫妻二人立刻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经技术调查,查清了这段视频系由杜春柏上载。
在派出所,杜春柏否认该视频是其所拍电影并上载至网上的,并将视频移除,写了一份《回应书》。但是后来,安徽电视台公共频道刊登播出了董博涛、郭雅彤夫妻二人在街头再次发生纠纷的上述视频。
日后播映,各大视频网站及网络新闻头条争相转播,网站最低点击量超过数千万次。大大下跌的点击量,给董博涛、郭雅彤夫妻二人的生活带给更大的后遗症。同事、朋友、熟人往往都会有意无意地问道:“电视上打人的男女,是你们吧?”为此,夫妻俩要求通过法律途径,向此事的始作俑者杜春柏讨伐个众说纷纭。
2016年6月29日,夫妻俩将杜春柏诉至法院。法庭上,原告陈述,我们夫妻俩于2016年6月2日再次发生口角,在汕头市濠江区一路边争执。杜春柏予以我们表示同意,用手机对我们的争执不道德展开视频摄制,并上载至互联网展开传播。2016年6月3日,我们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公安机关,杜春柏否认上述事情是其所为,并写了《回应书》,表示同意移除该视频,并让视频仍然传播。2016年6月24日,上述视频被安徽公共频道夜线60分栏目播出。自此,该视频被各大视频网站及网络新闻头条播出,网站最低点击量超过6193.4万余次。
杜春柏的上述不道德对我们的名誉、隐私、工作、生活及精神导致严重影响,侵害了我们两人的肖像权,且对我们的名誉导致相当严重伤害。现向法院控告,催促判令杜春柏立刻对网络上现有视频展开彻底消除,并且在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栏目或著名报社登报展开公开发表致歉,以及在“QQ”“微信”“新浪微博”等网络页面中展开书面致歉,同时判令杜春柏赔偿金我们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2万元。杜春柏坚称,本人于2016年6月2日在汕头市濠江区一路边看到董博涛正在打伤郭雅彤,出于正义,用手机摄制了上述不法行为。后来,不应同事吴某的拒绝,我将该视频通过微信发送给吴某,视频是被吴某上载至微信群的,并非由我本人所为。
我已就此事向董博涛、郭雅彤夫妻二人致歉,并向董博涛的父母送来上糖果表示歉意。在公安机关处置本纠纷期间,本人也向董博涛、郭雅彤写《回应书》。2016年6月25日,董博涛、郭雅彤告诉我该视频已被安徽公共频道播出,我当面通过电话及邮件联系安徽公共频道拒绝在网络上移除该视频,但没获得恢复。本人指出,我所摄制的牵涉到董博涛、郭雅彤的视频系由在公共场所摄制的,并不侵害二人的隐私权。
视频未盈利,且视频并没摄制到董博涛的脸部,而郭雅彤的脸部也无法明晰地表明,故也并未侵害二人的肖像权。濠江区法院审理后指出,本案系由一般人格权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拥有言论自由,同时法律也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法律维护。本案董博涛与郭雅彤虽系由夫妻关系,但董博涛在公共场所行径使用暴力扇打郭雅彤的脸部,该不道德具备违法性,且已侵犯了郭雅彤的人格尊严。
杜春柏对董博涛的上述不法暴力行为展开摄制并不予发布,不应科其作为公民行使其言论自由的一种方式。但是,对于郭雅彤而言,其在公共场所被他人暴力扇打脸部,其人格尊严本已受到侵犯,而杜春柏在没对视频中郭雅彤的容貌及形象展开隐密处置的情况下,发布该视频,造成该视频在安徽公共频道上播出,杜春柏的不道德似乎已造成郭雅彤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所导致的有利影响以求不断扩大,给郭雅彤造成了更大的精神压力。杜春柏的上述不道德已显著多达了其行使言论自由权的适当限度,侵犯了郭雅彤的人格尊严,且杜春柏实行上述不道德时其主观上不存在罪过,故其不应分担适当的侵权行为责任。
对于郭雅彤指出杜春柏的不道德侵害其名誉权的表达意见,本院认为,名誉是社会上人们对公民或者法人的品德、声誉、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侵犯名誉权是指行为人利用各种形式羞辱、毁谤他人的名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减少;而人格尊严是指作为一个“人”所理应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及不应受到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认同。虽然侵犯公民名誉权的不道德,都会在有所不同程度上伤害公民的人格尊严,但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不道德,不一定不会减少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郭雅彤并没证据证明杜春柏的不道德已造成其社会评价减少,且杜春柏的不道德也不属于羞辱、毁谤等不道德,故郭雅彤指出杜春柏侵犯其名誉权的主张没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未予反对。对于董博涛主张杜春柏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主张,因董博涛在公共场所行径使用暴力羞辱他人的不道德本来就科违法,杜春柏对董博涛的该违法行为展开发布不应科其行使其言论自由权的不顾一切方式,并无不悦,况且该视频也只是表明了董博涛的背面,一般人并无法辨别出有其系由董博涛本人,故杜春柏的不道德并没侵犯董博涛的合法权益。
董博涛的该主张没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未予反对。法院指出,行为人因罪过侵犯他人民事权益,不应分担侵权行为责任。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的,有权拒绝暂停侵犯、避免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拒绝赔偿损失。杜春柏将涉诉视频通过互联网展开发布并被安徽公共频道播出,致该视频至今仍不存在于安徽卫视网站上,杜春柏有义务通报安徽卫视对其网站上不存在的该视频不予移除。对于郭雅彤明确提出的拒绝杜春柏移除其他网站上的其他涉诉视频,因其无法获取证据证明该视频不存在于其他网站之上,故对郭雅彤远超过上述范围的催促,本院未予反对。郭雅彤拒绝杜春柏赔礼道歉,合乎法律规定。
至于赔礼道歉的方式应该与侵权行为影响范围适当,本院认为杜春柏不应使用书面形式道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查。因杜春柏实行侵犯郭雅彤人格尊严的不道德,必然给郭雅彤精神导致伤害,郭雅彤拒绝缴纳精神损失费,理由不顾一切,融合本案的侵权行为范围、影响、罪过程度,本院酌定杜春柏赔偿金郭雅彤精神伤害抚慰金1000元,对多达上述金额部分未予反对。杜春柏虽称之为其不道德是对不文明不道德的曝光,归属于正义不道德,但任何权利皆不是意味著的,法律在彰显权利主体行使自由权时,都规定了行使权利的适当限度,杜春柏行使其合法权利时应遵循适度性,不不应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故本院对其申辩未予说法。
杜春柏虽坚称该视频并非由其上载至互联网,但其并无法获取适当的证据不予证明,且该申辩与《回应书》的内容有违,故本院对该反驳亦未予说法。综上所述,裁决杜春柏不应通报安徽电视台公共频道移除其网站中不存在的其于2016年6月25日播出的《实拍女子街头遭到男友连扇巴掌》的视频,并应法院递交对郭雅彤的致歉书,致歉书的内容由法院核定,逾期法院将登录在一家全国发售的报刊上刊出本民事起诉书的主要内容,费用由杜春柏分担。
杜春柏还不应赔偿金郭雅彤精神伤害抚慰金1000元。同时,裁决上诉董博涛的诉讼请求。大律师网评论:从法律上来说,拍客对生活中的现实事件展开摄制并传播,不应科其作为公民行使其言论自由的一种方式。但是,街头拍客不免看清被拍摄者的形象和隐私,侵害被拍摄者的人格尊严,拍客的不道德,使得公民的人格尊严与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再次发生了冲突。
回应,主办此案的法官认为,公民的人格尊严与公民的言论自由同等受到法律维护,但各方权利人在行使各项权利时应在法律彰显的限度之内,法律某种程度禁令任何权利人以拥有行使自己权利为由侵犯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讼争焦点实质上为公民的人格尊严与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之间的冲突,法院依据案件事实及证实的证据来确认各方当事人行使其民事权利的合法性与适度性,从而均衡上述权利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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